2011年4月22日

大概兩三個星期左右會到活動中心對面大義街口買饅頭。攤子每日下午四五點擺出,和自己種菜來賣的阿婆阿伯們排成一列,不知道賣到幾點。有時是路過,有時是特意去買,每次買兩袋,有南瓜、芋頭、全麥、紫米、黑糖,也有肉包菜包。黃底紅字寫著手工包子饅頭,冬日天暗得早,就點起日光燈。

蘭嶼回來之後,其實忍不住都會想著每個人怎麼過著生活,怎麼相互影響,然後怎麼去評判(自己或他人的)生活如何。已經遺忘時日的黑白底片沖完拿回後,發現前段是去年三月的風和日麗連連看,趁著周休就奔到台中暫住朋友家;聽何欣穗黃小楨草莓救星。我壓根忘了自己還帶了這台相機。早晨醒來,梳洗完等朋友打理好一起去吃早餐,然後就坐車回台北。朋友綁頭髮,可能隨口回答我隨口問的房間或鄰居的問題,天氣很好。

那時的自己並沒有想到往後會是如何吧,不知道會有進退不得的過渡期,也不知道離家十分鐘的巷子口就有美味的饅頭。幾天前讀奔馬感受到明顯的時間與歷史的意義,讀到後來卻模糊了起來;理性與秩序畢竟是某種刻意為之的平衡表象,時間歷史仍混沌,只是被理性秩序描繪成某種樣貌罷了。

或者也因為這樣,某些突如其來的記憶便成為日常與歷史的夾縫中那些小小的,幽微閃光的樂趣吧。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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